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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问答

   2008年招生工作已开始,针对广大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作以下解答:

问:你院今年招生总体情况如何?
答:今年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:
  1、依法自主招生;2、秋季高考招生。
  从2005年至今我院连续4年被列为上海市依法自主招生院校。2008年经市教委正式批准的高职招生计划数为1700人,其中依法自主招生计划数为800人;秋季(上海)招生为500人;外省招生为400人。(具体见招生计划)

问:你院招生工作如何进行?
答: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在1999年正式批准建立的高职学院,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,并颁发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。1、参加依法自主招生。2008年我院依法自主招生涵盖全部招生专业,文理兼收。参加依法自主招生的三校生或高中生,如被录取,将不能参加5月份上海市三校生高考和6月份秋季高考。具体报名日期、报名办法、考试科目等事项将于市教委公布后(估计在寒假期间),由媒体向社会公布。考生可拨打我院咨询电话:64779303、64773208*8022;2、参加2008年秋季高考。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正式的志愿表中第3批高职(高专)院校一栏填写我院志愿,参加统一高考,达到上海市高职(高专)录取分数线,择优录取。

问:你院去年录取分数线如何?
答:1、2007年我院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分数:高中生240分以上;三校生180分以上(满分为360分);2、2007年秋季高考录取分数:按照市教委和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高职(高专)录取分数线,理科考生录取分数线241分以上(市资格线235分),文科考生录取分数线202分以上(市资格线185分)。

问:你院有加分政策吗?
答:有加分政策。
1、依法自主招生有单独的加分政策,可查阅我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(届时查询媒体公布的信息或至我院招办索取);2、秋季高考按上海市教委颁布的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规定执行。

问:你院今年在哪些外省(自治区)招生?户口能转到上海吗?
答:今年在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广西、黑龙江、吉林、云南、湖北、河南、福建、山东、江西、辽宁、内蒙古、甘肃、新疆、四川等17个省(自治区)有招生计划。外省(自治区)考生一旦被录取,户口即可转入我院。

问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申请助学贷款?
答:凡被录取的新生同样可以按普通高校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。

问:你院学生参加何种保险?
答:凡被录取的新生由我院统一办理医疗住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。

问:你院办学条件如何?
答: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,我院在占地面积、人均教学用房面积、教学仪器设备资产、师生比例等方面都已达到并超过教育部规定的标准。

问:你院有哪些重点(特色)专业?
答:珠宝首饰设计与制作、机电一体化、汽车应用技术、通信与信息技术、商务管理、应用艺术设计等是重点(特色)专业,有较强的师资队伍,良好的实验、实训条件。

问:你院的就业情况如何?
答:我院从2002年首届毕业生走向社会,每年就业率保持在95%以上,不少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。

问:你院毕业生能否“专升本”?
答:能。国家规定,凡属计划内招收的大专毕业生,如想进入本科深造,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科院校报名,并参加相应的考试。历年,我院毕业生中有考入复旦大学、同济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华东理工大学、上海大学、上海师范大学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高校。

问:你院在学生培养方面有哪些新举措?
答:从2003年起在学生培养方面出台下列新举措:一、第一学年结束后,允许学生在同专业类别内重新确定专业(或专业方向),允许约10%学生跨专业类别重新确定专业(或专业方向),进入第二学年学习;二、走工学结合道路,由校企合作培养人才,推荐就业;三、突出培养职业技能,加强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培养,学生除了取得1张毕业证书外,还必须获得外语、计算机、职业技能等多张证书;四、实施分层次,因材施教,为学生提供成才良好机遇。

 
版权所有: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2月